南15備03 2015-週40,新版手抄第五卷-9~第六卷-3
▲業疏云『問、人皆知受、所受是何。
答相傳解云、受名聖法。由此法故、奉敬守護、淨如明珠、能為聖道作基址故。』 濟緣釋云『受者雖多、而不自知所受之體。欲警學者、故發是問。 答中。云相傳者承古所解。舉果目因、以其能通聖道故、復令受者不自輕故。』
2.戒學就是心一對境的時候,你必須辨別的很清楚,我現在是依體起行,還是隨順著習氣?隨順著習氣這就是該斷之處,拿什麼來斷呢?依法去實踐,那即是該證之處,所以講分分斷證,這個分分是每一剎那、每一部分、每一件事情、對任何一個境,由於這樣一步一步去實踐,漸漸自然能夠分別我執、俱生我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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